今天中国国际传播的最大变化,不是传播方式变了,而是“国际传播”这个概念本身变了。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几年,中国的国际传播领域发生了一个很少被认真讨论的重大变化。 准确地说,今天中国所说的“国际传播”,已经分裂为两种不同的知识体系;“国际传播”这一概念本身,正在承载两种不同的理论传统、实践逻辑和政策目标。 如果这一变化得不到及时辨析,不仅会影响学术研究,也可能影响公共决策、人才培养以及公众对国际传播的理解。 一、2021年前:国际传播存在不同取向,但仍属于同一学科 在2021年之前,中国国际传播领域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 一种可以称为学术导向。这一取向更加关注国际传播理论、跨文化传播、国际新闻传播、国家形象、公共外交、媒介效果等议题,主要成果体现为理论建构、论文发表和课题研究。 另一种则是实践导向。这一取向更加关注国际传播效果、媒体运营、国际传播项目、海外传播平台建设等,希望直接回应国际传播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二者之间长期存在无声的张力。实践导向认为,一些研究停留在理论层面,与现实传播工作脱节;学术导向则更加重视理论体系建设和学术规范。 然而,无论两者如何不同,它们都属于传播学范畴,共享同一套基本研究对象和学科范式。它们讨论的是传播规律、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以及传播效果,只是关注重点有所不同。 换句话说,那时的国际传播虽然存在不同流派,但讨论的始终还是传播问题,而不是战略竞争问题。 二、2021年后:一种新的“国际传播”开始形成 真正值得关注的变化,出现在2021年之后。 随着国际战略竞争持续加剧,越来越多来自其它涉外领域的专家开始进入国际传播领域。相应地,国际传播讨论的重心发生了明显变化。 “新来者”倾向于将国际传播理解为国家战略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特别关心认知战、信息战、政治战、影响力行动(Influence Operations)、战略传播(Strategic Communications)等视角下的国际信息活动。 这些议题当然都与传播有关,但其知识来源已经不仅是传播学,而更多受国际政治、国家安全、战略研究、军事学以及情报研究的影响。 因此,今天中国实际上存在两个都打着“国际传播”旗号的知识共同体。 一个仍然立足传播学,关注传播规律、跨文化理解、国际舆论、国家形象和文明间交流。...
2026-07-02“强迫劳动”,是一个劳动法概念,还是一种国际贸易规则?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年来,美国以“强迫劳动(Forced Labor)”为依据,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限制,尤其是在新疆相关产品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实上,同样是“强迫劳动”四个字,美国政策中的含义,与中国人的理解并不一致。 在美国,“强迫劳动”不只是劳动法概念,而是嵌入贸易、人权、供应链治理乃至外交政策之中的法律工具。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区分法律定义、政策实践以及国际争议三个层面。 一、美国法律中的“强迫劳动”是什么? 美国法律关于“强迫劳动”的定义主要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并被写入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19 U.S.C. §1307)。 该条款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以下劳动生产、开采或制造的商品:convict labor(罪犯劳动);forced labor(强迫劳动);indentured labor under penal sanctions(刑罚下的契约劳动)。 美国法律采用的“强迫劳动”定义基本沿用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任何人在受到任何惩罚威胁的情况下,被迫提供其并非自愿提供的工作或服务。 这一标准包含两个核心要件: 第一,劳动并非真正出于自愿(lack of...
2026-07-02近年来,美国围绕“外国影响”(Foreign Influence)的监管持续加强,高校、智库、媒体、游说机构等都成为美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与此同时,一个很多中国人并不熟悉的问题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在美国,发表一篇文章也可能进入“外国影响”监管视野。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1日 看到这里,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美国不是强调言论自由吗?为什么发一篇文章也会受到监管?” 实际上,这里的关键并不是文章本身,而是文章背后的关系、目的和身份。 一、美国关注的,不只是文章内容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正常发表学术论文、新闻评论、时事分析或个人观点,一般不会因为观点本身而受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的监管。 但是,如果一篇文章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就可能进入美国政府的关注范围: 文章是受外国政府、外国政党或外国机构委托撰写;发表目的是影响美国公众、国会议员或政府部门对某项政策的看法;作者与外国主体之间存在代理、指挥、控制或资助关系,而这些关系没有依法披露。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就不再是文章表达了什么观点,而是作者是否实际上代表外国主体在美国开展影响活动,以及这种关系是否应当依法登记和公开。 二、为什么美国如此重视“外国影响”? 美国的逻辑并不是所有外国声音都值得警惕,而是认为,美国公众和政府有权知道,一项政治传播活动是否代表某个外国主体。 因此,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建立了一项基本原则:透明。 如果一个人在美国代表外国政府或其他外国委托方从事影响美国政治、政策或舆论的活动,原则上应当向美国司法部履行登记义务,并公开相关关系。 换句话说,美国法律更关心的是: 谁在组织这项活动?谁提供资金支持?是否接受外国主体的指示或控制?美国公众是否知道这种关系的存在? 在美国看来,这些信息属于公共知情权的一部分。 三、哪些文章更容易进入监管视野? 从近年来美国司法实践来看,下列情形更容易引起执法部门关注。 第一,受外国主体委托发表政策倡议文章。 例如,受外国政府或其代理机构委托,在美国媒体刊发评论文章,希望影响美国政府对某一议题的政策立场,而作者没有依法披露这种委托关系。...
2026-07-01作者:唐玥宸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8日 2026年2月12日,美国独立研究机构China Media Project(简称CMP)发表研究报告《C+:理解中国全球信息影响力的转型战略》,报告引用了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毕研韬教授的研究结论。由于CMP团队的调查结论与毕教授早些时期发表的文章略有出入,该报告专门列表比较了二者的不同之处。 在2008年至2022年期间,毕研韬教授主要围绕战略传播(简称SC)开展研究。战略传播起初用于组织传播、公共关系、企业传播等领域,但9·11事件后美国率先将其纳入国家安全实践体系。在地缘博弈加剧的时代背景下,许多国内外同行持续关注毕教授研究成果,涉及战略传播、国际传播、国家形象、认知塑造等方向。 “北约战略传播卓越中心”主办的刊物《Defence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在2021年春秋号上刊发一篇长文,专题考察中国的战略传播话语。该文介绍了毕研韬、王金岭合著的《战略传播纲要》一书,重点讨论了该书对战略传播的定义。北约这篇文章还介绍了毕研韬、殷娟娟合写的文章,聚焦于社交媒体时代战略传播在边疆治理中的运用。北约研究同时关注了毕研韬、林信焰合署的文章,重点是战略传播在维护“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价值。 2013年2月,莫斯科大学帕申采夫E.H.教授在《公共管理》发表文章,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战略传播纲要》。文章说,“2011年秋季出版的《战略传播纲要》应被视为中国战略传播概念发展的重要事件。该书作者是毕研韬、王金岭。中国的刘永治将军和张序三将军高度称赞此书,他们和《凤凰卫视》首席时事评论员阮次山共同为该书撰写了序言。” 2026年两位俄罗斯学者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学报·国际关系》发表文章说,“在中国战略传播研究领域,毕研韬和王金岭两位学者值得特别关注。2011年,他们提出了中国较为系统、也较为完整的战略传播定义之一”。文章接着说,“毕研韬进一步指出:实施战略传播的首要主体是民族国家。当个人或组织参与战略传播时,他们只是国家战略框架中的组成部分。”文章指出,毕研韬厘清了战略传播与国际传播、策略传播的关系。 台湾战略界对毕教授成果的研究更为细致深入。台湾《陆军学术月刊》(现已改名为《陆军学术双月刊》)在2018年12月发表台湾“国防大学”两位军官的文章,探索战略传播如何运用于南海岛礁争议。文章介绍了毕教授的相关成果,包括战略传播定义、战略传播作业流程、目标受众分类等。 台湾《复兴岗学报》是历史悠久的军事学术期刊,是研究政治作战、战略传播、心理作战、国际关系和军队政治教育的重要文献来源。该刊2010年5月、2025年6月刊发的两篇文章借鉴了毕教授的观点,分别探讨战略传播在资讯作战、“孔子学院”建设中的作用。 台湾《国防安全周报》在2023年2月4日发行的第72期文章中,将毕教授对战略传播的定义上升到中国大陆官方对战略传播的定位。该文说,《战略传播纲要》是中共推出的首部战略传播中文专著。对此毕研韬教授指出,该书系个人学术成果,但少数台湾专家有误解。 据不完全统计,台湾已有3篇博士毕业论文和10篇硕士毕业论文参考毕教授文献展开论证,其中4篇出自“国防大学”、3篇来自政治大学,主题包括战略传播、国家形象、软权力、混合战等。 除上述文章外,《台湾传播学刊》在2025年6月刊发一篇文章,探讨战略传播概念在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本土化发展。文章写道,“首部以中文发行的策略沟通专著《战略传播纲要》是中共策略沟通研究的核心书籍,作者毕研韬和王金岭特别针对舆论作业进行了讨论,具体指出舆论作业所要遂行的三项策略沟通任务”。文章还介绍了毕研韬、林信焰对北约战略传播概念的梳理。 《传播与社会学刊》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合办的中文学术期刊。该刊在总第62期(2022年)上的一篇文章梳理了战略传播在不同国家、文化的演化。在中国大陆部分,文章介绍了毕研韬创建的“国际战略传播学会”以及毕教授指出的中国大陆对战略传播的十个误解。 近年来,毕研韬教授的研究重点逐步拓展至国际传播与国际冲突的关系研究上,更多关注传播在减少国际误解、促进跨文化理解中的作用。为此,他在2023年为海南大学公共关系学专业开设了《国际冲突与和平》选修课。目前他围绕“认知脱嵌”开展的研究与实践都是服务于这一目标。 唐玥宸系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设计学院副教授、传播学博士、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2026-06-28国际传播的起点,不是表达自己,而是理解受众;不是回避关切,而是真诚回应。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6日 近年来,中国持续增加对西藏国际传播的投入。从媒体报道、纪录片、国际论坛,到邀请外国媒体、专家学者和青年代表赴藏参访,再到刚刚举行的第二届西藏国际传播大会,可以看出中国希望进一步提升西藏国际传播能力,增进国际社会对西藏的了解。 但要实现传播目标就必须深入思考:国际传播究竟应该传播什么? 这是一个比传播渠道、传播技术更重要的问题。如果传播内容与国际社会的认知关切长期错位,再丰富的信息供给,也未必能够有效促进国际理解。 国际传播当然需要主动讲好自己的故事,但对于西藏这样一个长期被国际舆论关注的议题而言,回应国际关切,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提升传播效能必须完成的一道必答题。 一、国际社会关注西藏,已经成为制度性议题 有人认为,只要持之以恒地进行正面宣传,国际社会对西藏的疑问就会被逐渐化解。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近一个时期,美国国务院再次发布两份涉藏年度报告。一份依据美国有关涉藏法律,就所谓西藏Negotiations向国会提交年度评估;一份依据《对等进入西藏法》,评估美国人员进入西藏地区的情况。 无论中方是否认同这些报告的立场,它们都反映出一个客观事实:西藏议题在美国已经不是偶发性的外交议题,而是制度化议题。 除上述两份年度报告外,美国国务院每年发布的其它报告中,西藏也几乎都是固定章节。 这意味着,围绕西藏的信息生产、政策讨论、国会监督、媒体报道和社会组织传播,已经形成持续运行的制度机制。 因此,西藏国际传播面对的,并不是某一轮国际舆论,而是一套长期存在、不断更新的信息体系。 二、回应国际关切,不等于接受他人的叙事 在实践中,一个较为普遍的担忧是:如果持续回应国际社会关切,是否意味着进入了他人设置的话语框架? 这种担忧可以理解,但传播学上需要作出区分。 回应国际关切,并不等于接受国际关切背后的价值判断,更不意味着认可他人的叙事。 国际社会提出的问题,有的建立在事实基础上,有的存在误解,有的受到不同政治立场影响,还有的可能包含错误信息。 回应这些问题,并不意味着默认其前提,而是通过公开事实、充分证据和完整背景,帮助国际受众形成更全面、更准确的理解。 如果国际社会长期关注某些议题,而传播者始终选择回避,那么国际受众就只能从其他信息来源寻找答案。这种情况下,传播主动权反而更容易流失。 从传播规律来看,沉默并不会消除关切,回应才有可能减少误解。 三、回应国际关切与主动设置议程,并不矛盾...
2026-06-262026年6月24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明确表示,所谓“中国冲击2.0”并不存在,并提出应更多关注“中国机遇2.0”。这一表态并非偶然。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5日 过去一年多来,欧盟内部围绕China Shock 2.0(中国冲击2.0)展开了持续争论。一边担忧中国新能源、高端制造和工业技术竞争力快速提升可能对欧洲产业形成压力,另一边则认为,将复杂的全球产业变迁归结为“中国冲击”并不能真正解释欧洲自身面临的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李强的公开回应,实际上也是对欧洲相关讨论的一次直接表态。 一、欧洲为何就“中国冲击2.0”激辩 与二十年前相比,欧洲今天面对的中国已经发生明显变化。 所谓“中国冲击1.0”,通常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体系后,凭借规模化制造能力进入全球市场,对欧美部分传统制造业造成的竞争压力。相关讨论主要集中于就业转移、产业外包和区域经济失衡等问题。 “2.0”的提出,则反映出竞争格局的变化。 如今讨论的重点已不再是纺织、家具或低端制造,而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设备、储能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产业。 在欧洲部分政策制定者看来,中国企业在这些领域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欧洲产业政策。 与此同时,也有大量学者和政策研究者认为,将欧洲产业面临的压力简单归因于“中国冲击”并不充分。 欧洲自身长期存在投资不足、能源成本上升、创新转化效率下降以及内部市场碎片化等问题。这些结构性因素同样影响着欧洲产业竞争力。 因此,欧盟内部的争论实际上并非围绕“中国是否崛起”,而是围绕一个更深层的问题: 欧洲应如何解释自身在全球产业重组中的位置变化? 二、从经济概念到政策框架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冲击2.0”已经不只是一个经济学概念。 近年来,欧盟逐渐将经济议题纳入“战略自主”“经济安全”“供应链韧性”等框架之中。在这一过程中,“China Shock 2.0”开始承担新的政策功能。 首先,它是一种解释工具。面对欧洲制造业竞争力下降、部分产业外迁以及绿色转型成本上升等问题,该概念为政策讨论提供了一个相对统一的解释框架。...
2026-06-25近期,随着俄朝关系持续升温,一些西方媒体和研究机构再次提出一个熟悉的判断:俄罗斯正在取代中国成为朝鲜最重要的伙伴,北京对平壤的影响力正在下降,中俄朝三边关系的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5日 类似观点并不新鲜。从俄乌冲突爆发以来,特别是俄朝高层互动明显增加之后,“朝鲜正在转向俄罗斯”“中国被边缘化”“莫斯科正在取代北京”等叙事频繁出现在西方舆论场中。 然而,如果把时间尺度拉长,把观察视野从短期事件扩展到长期结构,就会发现这类判断往往高估了俄朝关系变化的影响,同时低估了中国在朝鲜半岛问题上的特殊地位。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误判并非偶然,而是源于一种长期存在的认知框架偏差。 一、西方为何认为中国正在失去对朝影响力? 从表面上看,西方观察者得出这一结论并非毫无依据。 近年来,俄朝关系确实出现明显升温。 双方高层互访频繁,政治关系显著加强;军事、安全和经济合作不断扩大;俄罗斯在联合国安理会涉朝问题上的立场也出现调整。 从这些现象出发,许多西方分析机构进一步推导出一个结论:朝鲜正在减少对中国的依赖,而俄罗斯则正在填补这一空缺。 问题在于,这种分析往往停留在现象层面。 它能够观察到俄朝关系的变化,却未必能够准确理解这种变化在整个东北亚战略结构中的真实含义。 事实上,俄朝关系升温与中国影响力下降,并不必然构成逻辑上的因果关系。 一个国家外交空间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另一个国家影响力的消失。 朝鲜获得更多战略选择,不等于中国失去其战略地位;俄罗斯作用增强,也不意味着中国被俄罗斯取代。 二、西方分析框架的问题在哪里? 西方对中俄朝关系的误判,根源在于其分析框架本身。 长期以来,许多西方研究机构习惯于用联盟政治逻辑观察东北亚政治。 在这种框架中,国家关系往往被理解为一种相对固定的阵营结构。 如果一个国家与某一伙伴关系加强,就意味着与另一伙伴关系减弱;如果一方获得影响力,另一方就必然失去影响力。 这种思维方式在北约体系内部或许具有一定解释力,但放在东北亚地区却容易失真。 中俄朝三国之间并不存在类似冷战时期军事同盟体系那样的严格等级结构。...
2026-06-25“强迫劳动”,是一个劳动法概念,还是一种国际贸易规则?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年来,美国以“强迫劳动(Forced Labor)”为依据,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限制,尤其是在新疆相关产品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实上,同样是“强迫劳动”四个字,美国政策中的含义,与中国人的理解并不一致。 在美国,“强迫劳动”不只是劳动法概念,而是嵌入贸易、人权、供应链治理乃至外交政策之中的法律工具。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区分法律定义、政策实践以及国际争议三个层面。 一、美国法律中的“强迫劳动”是什么? 美国法律关于“强迫劳动”的定义主要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并被写入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19 U.S.C. §1307)。 该条款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以下劳动生产、开采或制造的商品:convict labor(罪犯劳动);forced labor(强迫劳动);indentured labor under penal sanctions(刑罚下的契约劳动)。 美国法律采用的“强迫劳动”定义基本沿用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任何人在受到任何惩罚威胁的情况下,被迫提供其并非自愿提供的工作或服务。 这一标准包含两个核心要件: 第一,劳动并非真正出于自愿(lack of...
2026-07-02近年来,美国围绕“外国影响”(Foreign Influence)的监管持续加强,高校、智库、媒体、游说机构等都成为美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与此同时,一个很多中国人并不熟悉的问题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在美国,发表一篇文章也可能进入“外国影响”监管视野。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1日 看到这里,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美国不是强调言论自由吗?为什么发一篇文章也会受到监管?” 实际上,这里的关键并不是文章本身,而是文章背后的关系、目的和身份。 一、美国关注的,不只是文章内容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正常发表学术论文、新闻评论、时事分析或个人观点,一般不会因为观点本身而受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的监管。 但是,如果一篇文章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就可能进入美国政府的关注范围: 文章是受外国政府、外国政党或外国机构委托撰写;发表目的是影响美国公众、国会议员或政府部门对某项政策的看法;作者与外国主体之间存在代理、指挥、控制或资助关系,而这些关系没有依法披露。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就不再是文章表达了什么观点,而是作者是否实际上代表外国主体在美国开展影响活动,以及这种关系是否应当依法登记和公开。 二、为什么美国如此重视“外国影响”? 美国的逻辑并不是所有外国声音都值得警惕,而是认为,美国公众和政府有权知道,一项政治传播活动是否代表某个外国主体。 因此,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建立了一项基本原则:透明。 如果一个人在美国代表外国政府或其他外国委托方从事影响美国政治、政策或舆论的活动,原则上应当向美国司法部履行登记义务,并公开相关关系。 换句话说,美国法律更关心的是: 谁在组织这项活动?谁提供资金支持?是否接受外国主体的指示或控制?美国公众是否知道这种关系的存在? 在美国看来,这些信息属于公共知情权的一部分。 三、哪些文章更容易进入监管视野? 从近年来美国司法实践来看,下列情形更容易引起执法部门关注。 第一,受外国主体委托发表政策倡议文章。 例如,受外国政府或其代理机构委托,在美国媒体刊发评论文章,希望影响美国政府对某一议题的政策立场,而作者没有依法披露这种委托关系。...
2026-07-012024年7月12日,美国《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Promoting a Resolution to the Tibet-China Dispute Act)正式生效,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8日 从国际传播角度观察,这部法律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涉藏历史叙事和公共信息开始纳入美国法律政策框架。 这一变化虽然并未立即带来大规模政策调整,却反映出美国涉藏政策关注重点的进一步延伸。 一、从传统议题扩展到历史叙事 长期以来,美国涉藏政策主要围绕宗教、文化、民生、教育等议题展开。 例如,2020年通过的Tibetan Policy and Support Act of 2020重点涉及宗教事务、生态环境、推动对话等内容。 相比之下,2024年生效的法律新增了一项值得关注的内容。 根据法律文本,美国政府被要求就有关西藏历史、地位等问题加强政策说明和公共沟通,并将这一要求写入法律条文。这意味着,除了传统议题之外,历史叙事和信息传播也成为法律关注的内容。...
2026-06-28近年来,美国围绕西藏议题逐步形成由法律、年度报告、政策声明和国会监督共同构成的政策体系。与2024年《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Promoting a Resolution to the Tibet-China Dispute Act)生效后的立法高潮相比,2025年并未出台新的重大涉藏法律,但美国政府和国会继续通过年度报告、政策建议和监督机制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体现出涉藏政策的连续性和制度化特点。本文依据公开资料,对2025年的重要涉藏政策文件进行简要梳理。 一、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2025年度报告》 2025年12月,CECC发布《2025年度报告》,继续设立西藏专章,对过去一年西藏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并向美国国会和行政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报告围绕宗教活动、文化保护、语言教育、生态环境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等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建议美国政府继续落实《2020年西藏政策与支持法》和《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等既有法律。 与往年相比,2025年度报告延续了近年来的基本框架,没有出现重大调整,但继续将西藏作为CECC年度报告的独立章节,反映美国国会对华政策持续关注西藏议题。 二、美国国务院持续落实既有涉藏法律 2025年,美国国务院继续执行近年来通过的涉藏法律,包括《2002年西藏政策法》《2018年对等进入西藏法》《2020年西藏政策与支持法》以及2024年生效的《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 根据法律要求,美国国务院继续开展有关涉藏工作的政策协调,并推进相关年度报告制度,包括涉及进入涉藏地区情况、人权和宗教自由等内容。这些报告已成为美国涉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会监督行政部门落实法律的重要依据。 三、国会持续关注涉藏政策落实 2025年,美国国会没有通过新的涉藏重大法律,但继续通过CECC年度报告、公开声明以及相关监督机制,要求行政部门落实已有涉藏法律。 从公开文件可以看出,国会关注的重点依旧包括宗教事务、文化和语言保护、教育政策、生态环境以及《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的执行情况等内容。这表明,美国涉藏政策的重点已逐渐从立法扩展到法律执行和政策监督阶段。 四、结语 总体看,2025年美国涉藏政策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虽然没有新的重大立法,但通过年度报告、政策协调和国会监督等机制,近年来出台的涉藏法律继续得到推进和落实。 从公开资料可以观察到,美国涉藏政策已形成“法律—报告—监督—政策建议”相互衔接的运行模式,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和制度化特征。这一趋势值得持续关注,也为观察美国涉藏政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开、可验证的参考框架。
2026-06-28作者:唐玥宸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8日 2026年2月12日,美国独立研究机构China Media Project(简称CMP)发表研究报告《C+:理解中国全球信息影响力的转型战略》,报告引用了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毕研韬教授的研究结论。由于CMP团队的调查结论与毕教授早些时期发表的文章略有出入,该报告专门列表比较了二者的不同之处。 在2008年至2022年期间,毕研韬教授主要围绕战略传播(简称SC)开展研究。战略传播起初用于组织传播、公共关系、企业传播等领域,但9·11事件后美国率先将其纳入国家安全实践体系。在地缘博弈加剧的时代背景下,许多国内外同行持续关注毕教授研究成果,涉及战略传播、国际传播、国家形象、认知塑造等方向。 “北约战略传播卓越中心”主办的刊物《Defence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在2021年春秋号上刊发一篇长文,专题考察中国的战略传播话语。该文介绍了毕研韬、王金岭合著的《战略传播纲要》一书,重点讨论了该书对战略传播的定义。北约这篇文章还介绍了毕研韬、殷娟娟合写的文章,聚焦于社交媒体时代战略传播在边疆治理中的运用。北约研究同时关注了毕研韬、林信焰合署的文章,重点是战略传播在维护“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价值。 2013年2月,莫斯科大学帕申采夫E.H.教授在《公共管理》发表文章,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战略传播纲要》。文章说,“2011年秋季出版的《战略传播纲要》应被视为中国战略传播概念发展的重要事件。该书作者是毕研韬、王金岭。中国的刘永治将军和张序三将军高度称赞此书,他们和《凤凰卫视》首席时事评论员阮次山共同为该书撰写了序言。” 2026年两位俄罗斯学者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学报·国际关系》发表文章说,“在中国战略传播研究领域,毕研韬和王金岭两位学者值得特别关注。2011年,他们提出了中国较为系统、也较为完整的战略传播定义之一”。文章接着说,“毕研韬进一步指出:实施战略传播的首要主体是民族国家。当个人或组织参与战略传播时,他们只是国家战略框架中的组成部分。”文章指出,毕研韬厘清了战略传播与国际传播、策略传播的关系。 台湾战略界对毕教授成果的研究更为细致深入。台湾《陆军学术月刊》(现已改名为《陆军学术双月刊》)在2018年12月发表台湾“国防大学”两位军官的文章,探索战略传播如何运用于南海岛礁争议。文章介绍了毕教授的相关成果,包括战略传播定义、战略传播作业流程、目标受众分类等。 台湾《复兴岗学报》是历史悠久的军事学术期刊,是研究政治作战、战略传播、心理作战、国际关系和军队政治教育的重要文献来源。该刊2010年5月、2025年6月刊发的两篇文章借鉴了毕教授的观点,分别探讨战略传播在资讯作战、“孔子学院”建设中的作用。 台湾《国防安全周报》在2023年2月4日发行的第72期文章中,将毕教授对战略传播的定义上升到中国大陆官方对战略传播的定位。该文说,《战略传播纲要》是中共推出的首部战略传播中文专著。对此毕研韬教授指出,该书系个人学术成果,但少数台湾专家有误解。 据不完全统计,台湾已有3篇博士毕业论文和10篇硕士毕业论文参考毕教授文献展开论证,其中4篇出自“国防大学”、3篇来自政治大学,主题包括战略传播、国家形象、软权力、混合战等。 除上述文章外,《台湾传播学刊》在2025年6月刊发一篇文章,探讨战略传播概念在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本土化发展。文章写道,“首部以中文发行的策略沟通专著《战略传播纲要》是中共策略沟通研究的核心书籍,作者毕研韬和王金岭特别针对舆论作业进行了讨论,具体指出舆论作业所要遂行的三项策略沟通任务”。文章还介绍了毕研韬、林信焰对北约战略传播概念的梳理。 《传播与社会学刊》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合办的中文学术期刊。该刊在总第62期(2022年)上的一篇文章梳理了战略传播在不同国家、文化的演化。在中国大陆部分,文章介绍了毕研韬创建的“国际战略传播学会”以及毕教授指出的中国大陆对战略传播的十个误解。 近年来,毕研韬教授的研究重点逐步拓展至国际传播与国际冲突的关系研究上,更多关注传播在减少国际误解、促进跨文化理解中的作用。为此,他在2023年为海南大学公共关系学专业开设了《国际冲突与和平》选修课。目前他围绕“认知脱嵌”开展的研究与实践都是服务于这一目标。 唐玥宸系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设计学院副教授、传播学博士、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2026-06-28国际传播的起点,不是表达自己,而是理解受众;不是回避关切,而是真诚回应。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6日 近年来,中国持续增加对西藏国际传播的投入。从媒体报道、纪录片、国际论坛,到邀请外国媒体、专家学者和青年代表赴藏参访,再到刚刚举行的第二届西藏国际传播大会,可以看出中国希望进一步提升西藏国际传播能力,增进国际社会对西藏的了解。 但要实现传播目标就必须深入思考:国际传播究竟应该传播什么? 这是一个比传播渠道、传播技术更重要的问题。如果传播内容与国际社会的认知关切长期错位,再丰富的信息供给,也未必能够有效促进国际理解。 国际传播当然需要主动讲好自己的故事,但对于西藏这样一个长期被国际舆论关注的议题而言,回应国际关切,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提升传播效能必须完成的一道必答题。 一、国际社会关注西藏,已经成为制度性议题 有人认为,只要持之以恒地进行正面宣传,国际社会对西藏的疑问就会被逐渐化解。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近一个时期,美国国务院再次发布两份涉藏年度报告。一份依据美国有关涉藏法律,就所谓西藏Negotiations向国会提交年度评估;一份依据《对等进入西藏法》,评估美国人员进入西藏地区的情况。 无论中方是否认同这些报告的立场,它们都反映出一个客观事实:西藏议题在美国已经不是偶发性的外交议题,而是制度化议题。 除上述两份年度报告外,美国国务院每年发布的其它报告中,西藏也几乎都是固定章节。 这意味着,围绕西藏的信息生产、政策讨论、国会监督、媒体报道和社会组织传播,已经形成持续运行的制度机制。 因此,西藏国际传播面对的,并不是某一轮国际舆论,而是一套长期存在、不断更新的信息体系。 二、回应国际关切,不等于接受他人的叙事 在实践中,一个较为普遍的担忧是:如果持续回应国际社会关切,是否意味着进入了他人设置的话语框架? 这种担忧可以理解,但传播学上需要作出区分。 回应国际关切,并不等于接受国际关切背后的价值判断,更不意味着认可他人的叙事。 国际社会提出的问题,有的建立在事实基础上,有的存在误解,有的受到不同政治立场影响,还有的可能包含错误信息。 回应这些问题,并不意味着默认其前提,而是通过公开事实、充分证据和完整背景,帮助国际受众形成更全面、更准确的理解。 如果国际社会长期关注某些议题,而传播者始终选择回避,那么国际受众就只能从其他信息来源寻找答案。这种情况下,传播主动权反而更容易流失。 从传播规律来看,沉默并不会消除关切,回应才有可能减少误解。 三、回应国际关切与主动设置议程,并不矛盾...
2026-06-26“强迫劳动”,是一个劳动法概念,还是一种国际贸易规则?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年来,美国以“强迫劳动(Forced Labor)”为依据,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限制,尤其是在新疆相关产品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实上,同样是“强迫劳动”四个字,美国政策中的含义,与中国人的理解并不一致。 在美国,“强迫劳动”不只是劳动法概念,而是嵌入贸易、人权、供应链治理乃至外交政策之中的法律工具。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区分法律定义、政策实践以及国际争议三个层面。 一、美国法律中的“强迫劳动”是什么? 美国法律关于“强迫劳动”的定义主要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并被写入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19 U.S.C. §1307)。 该条款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以下劳动生产、开采或制造的商品:convict labor(罪犯劳动);forced labor(强迫劳动);indentured labor under penal sanctions(刑罚下的契约劳动)。 美国法律采用的“强迫劳动”定义基本沿用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任何人在受到任何惩罚威胁的情况下,被迫提供其并非自愿提供的工作或服务。 这一标准包含两个核心要件: 第一,劳动并非真正出于自愿(lack of...
2026-07-02近年来,美国围绕西藏议题逐步形成由法律、年度报告、政策声明和国会监督共同构成的政策体系。与2024年《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Promoting a Resolution to the Tibet-China Dispute Act)生效后的立法高潮相比,2025年并未出台新的重大涉藏法律,但美国政府和国会继续通过年度报告、政策建议和监督机制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体现出涉藏政策的连续性和制度化特点。本文依据公开资料,对2025年的重要涉藏政策文件进行简要梳理。 一、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2025年度报告》 2025年12月,CECC发布《2025年度报告》,继续设立西藏专章,对过去一年西藏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并向美国国会和行政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报告围绕宗教活动、文化保护、语言教育、生态环境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等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建议美国政府继续落实《2020年西藏政策与支持法》和《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等既有法律。 与往年相比,2025年度报告延续了近年来的基本框架,没有出现重大调整,但继续将西藏作为CECC年度报告的独立章节,反映美国国会对华政策持续关注西藏议题。 二、美国国务院持续落实既有涉藏法律 2025年,美国国务院继续执行近年来通过的涉藏法律,包括《2002年西藏政策法》《2018年对等进入西藏法》《2020年西藏政策与支持法》以及2024年生效的《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 根据法律要求,美国国务院继续开展有关涉藏工作的政策协调,并推进相关年度报告制度,包括涉及进入涉藏地区情况、人权和宗教自由等内容。这些报告已成为美国涉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会监督行政部门落实法律的重要依据。 三、国会持续关注涉藏政策落实 2025年,美国国会没有通过新的涉藏重大法律,但继续通过CECC年度报告、公开声明以及相关监督机制,要求行政部门落实已有涉藏法律。 从公开文件可以看出,国会关注的重点依旧包括宗教事务、文化和语言保护、教育政策、生态环境以及《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的执行情况等内容。这表明,美国涉藏政策的重点已逐渐从立法扩展到法律执行和政策监督阶段。 四、结语 总体看,2025年美国涉藏政策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虽然没有新的重大立法,但通过年度报告、政策协调和国会监督等机制,近年来出台的涉藏法律继续得到推进和落实。 从公开资料可以观察到,美国涉藏政策已形成“法律—报告—监督—政策建议”相互衔接的运行模式,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和制度化特征。这一趋势值得持续关注,也为观察美国涉藏政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开、可验证的参考框架。
2026-06-28作者:唐玥宸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8日 2026年2月12日,美国独立研究机构China Media Project(简称CMP)发表研究报告《C+:理解中国全球信息影响力的转型战略》,报告引用了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毕研韬教授的研究结论。由于CMP团队的调查结论与毕教授早些时期发表的文章略有出入,该报告专门列表比较了二者的不同之处。 在2008年至2022年期间,毕研韬教授主要围绕战略传播(简称SC)开展研究。战略传播起初用于组织传播、公共关系、企业传播等领域,但9·11事件后美国率先将其纳入国家安全实践体系。在地缘博弈加剧的时代背景下,许多国内外同行持续关注毕教授研究成果,涉及战略传播、国际传播、国家形象、认知塑造等方向。 “北约战略传播卓越中心”主办的刊物《Defence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在2021年春秋号上刊发一篇长文,专题考察中国的战略传播话语。该文介绍了毕研韬、王金岭合著的《战略传播纲要》一书,重点讨论了该书对战略传播的定义。北约这篇文章还介绍了毕研韬、殷娟娟合写的文章,聚焦于社交媒体时代战略传播在边疆治理中的运用。北约研究同时关注了毕研韬、林信焰合署的文章,重点是战略传播在维护“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价值。 2013年2月,莫斯科大学帕申采夫E.H.教授在《公共管理》发表文章,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战略传播纲要》。文章说,“2011年秋季出版的《战略传播纲要》应被视为中国战略传播概念发展的重要事件。该书作者是毕研韬、王金岭。中国的刘永治将军和张序三将军高度称赞此书,他们和《凤凰卫视》首席时事评论员阮次山共同为该书撰写了序言。” 2026年两位俄罗斯学者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学报·国际关系》发表文章说,“在中国战略传播研究领域,毕研韬和王金岭两位学者值得特别关注。2011年,他们提出了中国较为系统、也较为完整的战略传播定义之一”。文章接着说,“毕研韬进一步指出:实施战略传播的首要主体是民族国家。当个人或组织参与战略传播时,他们只是国家战略框架中的组成部分。”文章指出,毕研韬厘清了战略传播与国际传播、策略传播的关系。 台湾战略界对毕教授成果的研究更为细致深入。台湾《陆军学术月刊》(现已改名为《陆军学术双月刊》)在2018年12月发表台湾“国防大学”两位军官的文章,探索战略传播如何运用于南海岛礁争议。文章介绍了毕教授的相关成果,包括战略传播定义、战略传播作业流程、目标受众分类等。 台湾《复兴岗学报》是历史悠久的军事学术期刊,是研究政治作战、战略传播、心理作战、国际关系和军队政治教育的重要文献来源。该刊2010年5月、2025年6月刊发的两篇文章借鉴了毕教授的观点,分别探讨战略传播在资讯作战、“孔子学院”建设中的作用。 台湾《国防安全周报》在2023年2月4日发行的第72期文章中,将毕教授对战略传播的定义上升到中国大陆官方对战略传播的定位。该文说,《战略传播纲要》是中共推出的首部战略传播中文专著。对此毕研韬教授指出,该书系个人学术成果,但少数台湾专家有误解。 据不完全统计,台湾已有3篇博士毕业论文和10篇硕士毕业论文参考毕教授文献展开论证,其中4篇出自“国防大学”、3篇来自政治大学,主题包括战略传播、国家形象、软权力、混合战等。 除上述文章外,《台湾传播学刊》在2025年6月刊发一篇文章,探讨战略传播概念在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本土化发展。文章写道,“首部以中文发行的策略沟通专著《战略传播纲要》是中共策略沟通研究的核心书籍,作者毕研韬和王金岭特别针对舆论作业进行了讨论,具体指出舆论作业所要遂行的三项策略沟通任务”。文章还介绍了毕研韬、林信焰对北约战略传播概念的梳理。 《传播与社会学刊》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合办的中文学术期刊。该刊在总第62期(2022年)上的一篇文章梳理了战略传播在不同国家、文化的演化。在中国大陆部分,文章介绍了毕研韬创建的“国际战略传播学会”以及毕教授指出的中国大陆对战略传播的十个误解。 近年来,毕研韬教授的研究重点逐步拓展至国际传播与国际冲突的关系研究上,更多关注传播在减少国际误解、促进跨文化理解中的作用。为此,他在2023年为海南大学公共关系学专业开设了《国际冲突与和平》选修课。目前他围绕“认知脱嵌”开展的研究与实践都是服务于这一目标。 唐玥宸系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设计学院副教授、传播学博士、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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